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丰城互通连接线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丰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发改工交字[2015]1文批准建设,项目为丰城市人民,代建单位为江西省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宜春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工程款实行进度计量付款方式,路基完成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30%;双基层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沥青面层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完成财政和审计决算后,支付至项目审计总金额的95%,5%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全部付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丰城互通连接线新建工程位于江西省丰城市梅林镇,项目起点为新梅公路尚庄街办铁路跨线桥,经丰矿大道圆盘,梅林镇梅林村和谭城村,终点对接昌樟高速公路丰城(梅林)互通出口和温泉公路,全长3.941公里。起点至丰矿大道平交口路基宽度为25.5米,丰矿大道平交口至终点路基宽度为24.5米。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桥涵及路基1/100;新建中桥130米/2座,涵洞488.09米/16道,平面交叉2处。路面采用沥清混凝土,设计年限15年,设计标准轴载BZZ-100KN。路面采用三油二基一底基层,厚度共78CM。
2.2施工招标: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施工总承包),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以审计决算为准;2.招标范围:全线设计图纸范围内路基土石方、路面、桥梁、涵洞、绿化、安保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计划工期:12个月,计划于2016年9月开工, 2017年9月完工;4.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起计算2年;5.质量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本单位职工(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有类似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每个投标人多可对1 (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 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07月25日至2016年0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下午15时00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宜阳大厦中座三楼)(详细地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 月16日09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招标采购管理 地址:宜春市明月北路999号
电话:0795-3199768 邮编:3360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春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宜春市宜春奉新路66号枣苑3栋
邮政编码:336000 邮政编码:336000
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0795-3991961电话:0795-3579818
2016年07月 25日
附件: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丰城互通连接线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附件
公告附件(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工程施工的能力。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财务状况表,提供近三年(指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的财务报表,并反应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近三年内的营业额均不低于10000万元;
2.近三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五年内(指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下同)单独成功完成至少两项二级及以级道路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
注:道路工程包括路基或路面工程。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在近5年内,承担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不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2.投标人在近5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3.投标人在近5年内,未发生被驱逐出施工现场的处罚;
4.投标人在近5年内,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在近5年内,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存在行贿记录。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具备路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公路工程施工经验10年以上;
3.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4.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5.担任过至少1个二级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且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
项目总工
|
1
|
1.具备路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公路工程施工经验10年以上;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担任过至少1个二级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总工,且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
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通过投标文件个信封评审的数量
|
通过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3名进入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评审。
|
2.1.1
|
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保证金金额、工期、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函、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文的每一页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授权书、报价文件、承诺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经查如不属实,评标过程中按废标处理,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无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无分包计划。
(8)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及《检查机关查询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函文字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汇总的投标总价应一致;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正文的每一页应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4)投标人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价,且工程量清单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对应的子目单价上限价和下限价。
(5)投标报价文件中的主要材料单价与招标人发布的一致(如有)。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未出现投标人须知第5.2.5项的任一情况。
|
条款号
|
条款
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
构成
(总分100分)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50分。
(2)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5分;
(3)业绩,满分10分;
(4)履约信誉,满分5分;
(5)财务能力,满分10分
|
||||||||
2.2.2
|
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
|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
2.2.3(1)
|
施工组织设计
|
5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3分
|
||||||
项目、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工艺流程
|
根据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可作性,5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5分
|
|||||||||
工期保证措施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5分
|
|||||||||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3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后期的场地恢复措施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3分
|
|||||||||
安全文明施工、文物保护及保证措施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3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支付保障措施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3分
|
|||||||||
合理化建议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10分
|
|||||||||
其他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10分
|
|||||||||
2.2.3(2)
|
项目管理机构
|
25分
|
项目经理资历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8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加2分
|
|||||
项目总工资历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8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加2分。
|
||||||||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5分
|
||||||||
2.2.3(3)
|
其它因素
|
业绩
|
10分
|
近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
||||
2.2.3(4)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5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5分
|
||||
财务能力
|
10分
|
近3年的年平均营业额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