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凤凰新城排洪涵改造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凤凰新城排洪涵改造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5]1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自筹和银行,招标人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涵洞规模为B×H=4.0×3.6m,总长约338米,d 800补水管437.4米;二标段(K0+090—K0+354.8段)及d800补水管147.4米,建安费约1000万元。
2.2 建设地点:秀山自治县中和街道凤凰居委会。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所示土石方、箱涵及补水管道等,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4日起,在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6年8月26日10时00分至2016年8月26日11时00分,地点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地址: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秀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秀山县华信爱情广场3楼
联 系 人:喻先生
电 话:(023)7668333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升益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3-67612006
公告时间:2016年8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