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6-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兰溪市招投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兰溪市局决定对兰溪市局受案及永昌派出所办案区改造工程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本次投标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名称:兰溪市局受案及永昌派出所办案区改造工程。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内容: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工程造价约67万元。
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三、招标对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无在建合同工程的建造师,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投标企业的个人社保交纳清单)。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6年8月10日下午17:00时前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四楼)。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必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1、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资质等级证书二维码能够被识别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三类人员”证书;
3、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
4、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一览表及相应证书;
5、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建造师在本投标企业的个人社保交纳清单。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除资质等级证书外)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联系 人: 毕先生 王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967909933 0579-88896113(763671) 0579-88889008
兰溪市局
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