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海港)热力管线入地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02016084015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施工[2016]08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税区(海港)热力管线入地改造项目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保审批批[2016]2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122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电力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保税区(海港)热力管线入地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1122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海港保税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保税区(海港)热力管线入地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港保税区,本次建设主要内容:对海港保税区过路蒸汽、热水管道由桁架改造为直埋形式,主要涉及49处过路,78段热力管道,总长度约为2093米。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2016年09月30日 至 2016年11月14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原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新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或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原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4、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级别为GB2级且GC2级及以上(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资质原件);5、外地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6、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卡”;7、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安全项目经理还应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级本); 8、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配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9、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 (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或建交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 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4)2013年至2015年投标单位有行贿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 );(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9月0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8 月 31 日 至 2016 年 9 月 6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9月07日至2016年09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308,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不接受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接受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电力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高洪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自贸实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八路35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李学超 电话:25761333
传 真:25761333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左天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308
邮政编码:300200 联系人:李勇承 电话:28227400
传 真:28227400
日期:2016 年 8 月 3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受理负责人:李江
电话:84906178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lijian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