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霍城县切德克苏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经伊州水发【2016】58号文批准,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霍城县切德克苏水电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切德克苏河切德克苏水文站上游1.1km处。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造引水渠、沉砂池、引水渠道、压力前池、压力管道等;改造水轮机转轮、发电机、调速器等;改造全部电气设备;更换压力钢管,新增3套钢闸门和启闭机等。
2.2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2.3 计划工期:2016年10月13日-2017年8月30日,总工期:322天(日历日)。
2.4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备案的投标企业。
3.3近三年企业承担类似工程业绩。
3.4本项目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企业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从《新疆水利网》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 www.xjslt.gov.cn。
本工程保证金:4万元(肆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交纳。
本工程发包价为:2137568.81 大写:贰佰壹拾叁万柒仟伍佰陆拾捌元捌角壹分评标办法为随机抽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伊宁市解放路168号泰隆大厦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网( http://www.xjslt.gov.cn)、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伊犁州水利局网(http://www.xjyl.gov.cn)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霍城县切德克苏水电站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 电 话:1315021319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寒
联系 电 话:13201122223
监督单位:伊犁州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监督电话:0999-8025883
监督部门:霍城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9-3029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