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编 号: HNJS2016-GC-09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峰山农垦场生态休闲农业基地建设项目工程 已由 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 2016】 232号文件 核准为 公开招标 ; 采用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资金来源为 国家投资 。招标人为 永顺县国营峰山农垦场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峰山农垦场生态休闲农业基地建设项目工程
2.2 建设地点:峰山
2.3 规 模: 新建砖混结构休闲住宅 11栋,总 投资约 118万元。
2.4 工期要求: 60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8 合理定价: 1188976.69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打印的入湘基本信息。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3.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
3.3.3 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且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 2015〕 57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配备共 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近 1年内连续 6个月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 ;
3.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考采用 湘建建 [2013]282号 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贰万元 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银行: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顺支行
单位名称: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号: 800171947211015
( 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峰山农垦场生态休闲农业基地建设项目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峰山农垦场生态休闲农业基地建设项目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 2016年 9月 28日 17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投标人公章并持 1、本人有效身份证 原件 、 2、投标单位的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 B类安全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8、入湘施工登记证 (仅省外企业提供 )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 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鲜印 ),于 2016年 9月 9日 至 2016年 9月 18日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上午 9:00时至 12:00时,下午 3:00时至 5:00时,在 永顺县政务办公大楼 411室 报名,同时发售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上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修改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网址: http:// www.bidding.hunan.gov.cn),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6年 9月 29日上午 9时 00分,地点为 永顺县政务办公大楼 411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网址: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永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 0743-5223772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顺县国营峰山农垦场
地 址:峰山
联 系 人: 13037432096
电 话: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 188号长沙国际企业 7栋 B单元 602号
联 系 人:符女士
电 话: 1857430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