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石门镇榆树川村日光温室大棚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LY2016-09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图县石门镇榆树川村日光温室大棚工程已由安图县石门镇人民以石政发[2016]9号文件批准建设,为安图县石门镇人民,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1326平方米。
2.2建设地点:安图县石门镇榆树川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工期49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检查机关查询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未发现行贿记录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8日14时00分,地点为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延边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图县石门镇人民
地 址:安图县石门镇
联系人:金昊成
电 话:1303909197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
联系人:祝燕涛
电 话:0433-581276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安图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