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资市镇青山村扶贫整村推进项目标段(二次招标)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TB-QT-20160928-049(2) 1.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江陵县资市镇青山村; 2.2工程规模:标段(资市镇青山村蔬菜大棚基地、农桥涵桥、围墙栈桥、扶贫建设工程):土方回填16080立方米,鱼塘挖方11400立方米,建设20个蔬菜大棚;新建新农桥2座,混凝土排管50m,涵闸修建1座;电排维修,节制闸建设9座,拦污坝2处,渠道疏挖1130米以及围墙栈道的修建等; 2.3招标范围为全套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含范围内的工程。 2.4工期:60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类或水利水电类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有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3.2财务要求:良好,提供2013-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其他要求: 3.3.1技术负责人、六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相关岗位或资格证书; 3.3.2不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六大员)的承诺; 3.3.3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且投标人无特殊不可预见情况不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工程师(注: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标公示、施工期间为同一人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示,否则视为有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或变更项目经理未在行管部门备案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3.4项目中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驻场施工,并将资格证书原件交由方保管直至工程完工。待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后,将资格证书退还。并对此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3.4本工程的投标、开标必须法定代表人参加。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由投标人在2016年9月27日下午16时之前汇向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有效,从其公司(不含分公司和项目部)银行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无效。 收款单位: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陵支行 帐号:4205 0110 2397 0000 0014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8日起自行在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址:www.jlxztb.com)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6.2招标文件、图纸资料每套售价300元,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电话:4739966 招标人:江陵县资市镇人民 联系人:许劲松电话:13972126712 招标代理: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娟电话:15671436720 2016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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