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湖镇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平县新湖镇人民 | ||
行政区域 | 泰安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9月14日 21: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东平县新湖镇人民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新湖镇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16】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为东平县新湖镇人民,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新湖镇人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计划编号:SDTADP2016-0733
2.2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新湖镇。东平县新湖镇中学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6744.66?,地上五层、建筑高度18.6m,框架结构,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20.70357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采购法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项目建设的相应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4投标人需提供东平县检察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人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3.5省外企业需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持下列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省外企业提供截图)、近三年《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等有关。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3日13时30分,地点为东平县七天阳光酒店四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网、山东省采购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泰安市采购网、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平县新湖镇人民
地址:东平县新湖镇人民驻地
邮编:271500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1358386951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
邮编:271000
项目经理:高洪勇
电话:0538-8669079
传真:0538-8669079
电子邮件:lczhb5ta@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安青年路支行
账号:3700169740805015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