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H316016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县镇至弥陀(龙田路)乡级公路畅通工程经批准建设,项目为太湖县镇镇人民,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总长为3.572公里(K10+171~K13+743),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6.0米,路面宽5.0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总投资约270万元。
2.2 计划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3 招标范围:具体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审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 年9月18日至2016 年9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 11:30 ,下午 2:30至 5:00 (北京时间,下同),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项目报名登记表(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到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出示材料的复印件均需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在职人员。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其他被授权的本单位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一年内在当地人社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记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各投标申请人请比照投标人资格条件自愿购买招标文件,如因资格条件不满足不能通过评审,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的售价:每套陆佰元整(POS机刷卡,售后不退),另提供电子版图纸一套(投标人自备U盘拷贝),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壹拾贰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0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地址:太湖县新城高界路17号县电力实业总公司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太湖县人民网、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湖县镇镇人民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湖县镇镇地址:太湖县皖西南大道54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55689755 联系 人:刘工电话:0556-418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