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德新区甲二街、长德大街等十条街路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60927-GC01-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德新区甲二街、长德大街等十条街路绿化工程已由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德发改发【2015】19号文件、长德发改发【2016】8号文件、长德发改发【2016】9号文件及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德发改字【2012】8号文件、长德发改字【2012】11号、长德发改字【2012】1文件、长德发改发【2013】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德新区甲二街、长德大街等十条街路绿化工程。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招标范围:长德新区甲二街、长德大街等十条街路绿化工程。
2.4 资金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德新区。
2.6 计划工期:2016年10月14日至2017年10月30日。
绿化养护工期: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日。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近年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外阜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
3.5 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不亏损。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 月19日至2016年09 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09A室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携带下列及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
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4.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09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管理委员会12楼1216开标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31-81188058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联系人: 姚萍、王丹婷
电话:0431-85832429转801
0431-85832429人工转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