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临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广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都安县龙颈水电站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都安县龙颈水电站改建工程是一个以水力发电为主,兼顾城区防洪整治、改善城市水环境和保证工农业用水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坝址位于澄江乡红渡村附近的澄江河龙颈溶洞进口处,下游距红水河550m,上游距都安县城11km。坝址以域面积为925 km2,占全流域面积的99.86%,多年平均流量28.2m3/s,多年平均径流总量3700 万m3。该工程是将地丁水电站与龙颈水电站二个梯级电站合并为一级开发,扩建后总装机容量8100kW(3×27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2936 万kWh,每年增加发电量为2536 万kWh。电站拟采用引水式开发,坝高25m,坝前正常高水位为147.5m,电站厂房运行尾水位为112.0m,与红水河的百龙滩水电站尾水位衔接。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都安临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都安县澄江乡红渡村邮编:530799
联系人:黄中
联系电话:0778-5217001 邮箱:dalgb001@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902号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邮编:530022
联系人:梁静
联系电话:0771-2289752 邮箱:lj5828116@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都安临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已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工作程序
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工作方案。阶段进行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阶段所得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2、主要内容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研究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源的产生和排放情况,在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模式计算、类比分析、专业判断等种种手段分析、预测和评估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及营运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论证所采取的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提出对项目采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建议,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主要征求事项: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公众认为项目所在地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③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期、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④公众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⑤公众的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该建设项目感兴趣或有建议、看法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信件、电子邮件、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及时反映给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回访。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都安临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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