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池州市城区备用水源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池州市城区,取水口位于平天湖团结坝附近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新建工程主要包括取水泵站、引水管线、输水管线三部分。项目供水范围为池州市主城区,备用水源启动时主要先确保满足居民生活用水。新建取水泵站5.0万吨/日一座,由新建团结坝取水泵站沿景区内现有道路敷管道至流金大道,采用DN800输水管线至金同路江口水厂现状DN900原水管道处,输水管线总长约8Km,输水至江口水厂净化后向城区供水。途中穿过的道路有清溪大道、梧桐路、凤凰路、双龙路、沿江路至金同路段。
投资总额:2412.68万元
建设单位:池州市自来水公司
建设时间:2014年12月~2015年12月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91号立基大厦B座1707室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传真):0566-2211113
E-mail:tnfs@sina.com
邮编:230000
3.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池州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章季龙
联系电话:0566-2122549
邮编:247200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对项目建设区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废水以及生态方面的影响。
①施工开挖扬尘及车辆运输扬尘;
②输水铁管进行焊接废气;
③水上作业机械运行时,可能会滴落机械油污,污染湖水水质;
④地面施工时会产生部分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⑤路基开挖时的土方,如覆盖不当,遇雨时(尤其是强风暴雨时),泥沙流失,通过地面径流或下水管道进入市政污水管道或进入平天湖,造成湖水浑浊影响水质。
⑥辅助设施铺设作业时,土方如不及时回填,遇雨时,会随水冲入下水管道,会影响下水道的输水能力,严重时会堵塞下水管道。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内污染工序为高压泵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污染。主要对项目区周边的声环境影响明显,由于林木的屏蔽与距离的衰减,对项目区外部声环境影响甚微。
5.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天气干燥时对作业现场、裸露地面等易起尘点适量洒水抑尘;
②易起尘的黄沙、水泥等散装物料加盖篷布或草帘遮盖或室内堆放管理;
③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
④运输工程渣土及散装物料的车辆避免超载、超速,车箱采取相应的遮盖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
①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严禁使用打桩机;
②12:00时至14:30时、22:00时至06:00禁止施工,对混凝土现浇等连续作业,必须夜间施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持有池州市行政执法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并提前2日公告附近居民;
③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限度地减轻声源叠加影响;
④运输建筑材料和工程弃土的车辆进入项目区禁鸣、限速。
水防治措施:
①项目水上作业机械运行时,可能会滴落机械油污,污染平天湖水质。应采取适当措施减少该污染的产生,本项目要求对施工机械各油污产生点经常进行擦拭清理,适当部位采取包裹吸油措施。
②项目地面施工时会产生部分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有砂石料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冲洗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SS。水质和水量是随机的,该污水应设置简易集水沉淀池进行截流后进行沉沙处理,处理后的污水回用于施工。
生态防治措施:
为减少拟建项目施工期间水土流失造成的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地面、道路等原有植被、路面,减少不必要的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项目采取以下必要的控制措施:
①合理选择施工季节,避开雨季;对土方开挖、回填综合考虑,尽量做到挖填平衡;
②工程施工应分期分区进行,以缩短单项工期。开挖裸露面,要有防治措施,尽量缩短暴露时间,以减少水土流失。
③在采料场、临时弃渣场周围设排水沟或小围堰,工程弃渣一定要禁止在河道、沟谷内不加处理任意堆放;
④对管道经过的道路、绿化带地段,要尽快恢复路面和植被,有效控制人为新增水土流失,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工程运行后,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合理配置水土保持措施。配置护坡林草、水保经济林;
④在泵站处栽植乔木、经济植物或观赏树种。
(2)运营期
①对泵房进行隔音测试,确保整个泵房车间的隔音效果不低于25dB(A);
②水泵、风机等设备购置时尽可能选用小功率、低噪声型号的产品。设备与管道间采取柔性连接方式,防止振动造成的危害;
③根据声源方向性、建筑物的屏蔽作用及绿化植物的吸纳作用等因素进行布置,减弱噪声的危害作用;
④作间与泵房加设双层门窗隔声橡胶带;
⑤为减弱风机转动时产生的振动,采用减振台座;
⑥切实做好绿化,结合泵房厂界原始乔木带设置花、草、林、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隔音带,进一步隔声降噪,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评价认为,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较小。工程建设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7.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8.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9.公众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的联系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池州市自来水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