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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天等县龙茗头岭50MW风电场工程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5/1/12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5/1/12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广西
  • 项目进程:施工在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崇左市天等县龙茗头岭50MW风电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天等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西崇左市天等县龙茗镇、福新乡辖区

  (二)工程简介

  项目风电场建设用地总面积265751m2(398.64)(其中包括用地19136m2(28.71),临时用地246615m2(369.93))。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约50MW,拟安装25台2000kW的风电机组,平均年上网电量为10673.24万kW·h;风机轮毂高度为85m,每台风机设1台2000kVA的箱式变电站。风电场内新建1座110kV升压变电站,升压变电站按50MW规模建设,站址总占地面积为8636.00m2。

项目总投资43735.81万元,建设期为1年,建成后风电场运行、管理人员约20人。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施工期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土地植被和动物生境的扰动方面,产生水土流失,同时施工活动和材料运输等产生噪声、扬尘、施工污废水等影响。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施工管理和水土保持等措施,可减小施工影响。

  风电场运营期间,风机叶片在运转时将在近距离内产生频闪阴影和频闪反射,并产生噪声,由于风机一般距离居民点较远,因此风机运行时的光影和噪声影响较小。风机运行初期对鸟类有驱赶和惊扰效应,经过一段时间区域内鸟类对风机转动也会逐渐适应,风机运行对鸟类的影响也将进一步减小。项目运营期的电磁辐射主要产生于新建的高压变电设备中的主变压器、送出线路及风电机组。类比广西区内同等规模的110kV升压站,变电站运行期间站区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均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的要求,无线电干扰水平(0.5MHz)满足《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行也不会产生电磁辐射扰民的环境问题。

  (四)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加强施工管理,物料堆放和运输遮盖苫布,封闭混凝土拌合,道路洒水抑尘,避免大面积开挖,协调施工季节等。采用技术先进设备,避免超负荷工作,加强对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

  废水治理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防渗旱厕进行处理,定期清掏做农肥,剩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直接外排;施工废水利用临时沉淀池对其进行处理后用于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和道路浇洒等。

  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并增设隔声罩,加强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风电场开挖的土石方尽量回填利用或用于道路填筑等,减少废弃土方量,项目无弃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检修道和施工用道路进行一次性规划,并对风场内的检修专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尽可能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布置规划,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占用。施工结束后,对工程占地破坏的植被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开挖、回填、道路修建等施工活动,使得施工占地范围大部分原生地貌发生改变、地表植被破坏,会产生新增水土流失问题,具体措施如下: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基础的开挖量,以减少弃土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避免随意堆放造成水土流失,并合理利用弃土,减少对局部植被的破坏,车辆运输等必须沿规定的道路行驶,严禁随意行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地减轻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原有植被。

  (2)运营期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用水及周边林地浇灌;事故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达标排放。

  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风电场风力机组的噪声和升压站各设备的运行噪声,要求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升压站区合理布置,加强绿化,充分发挥绿色植物吸声减噪的作用。

  电磁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升压站内各种电缆内包含电磁辐射屏蔽层,避免了对变电站周围环境的电磁辐射影响,站区围墙两侧设绿化隔离带,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警告牌。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及风机等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污水处理污泥经场内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少量废机油经场内专门容器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采用风力发电,属于清洁能源项目,符合国家能源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广西能源发展战略,符合当地规划,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经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只要加强环境管理、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提成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并能实现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范围:可能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当地居民以及当地相关企事业单位,同时也欢迎其他所有关心本工程建设的各界群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①本项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见本公告后,可在公告期间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项目报告书初稿,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相关方取得联系,感谢大家的参与支持。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等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经理

  联系电话:18688371616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0771-2874978

  电子邮件:182817246@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到2015年1月23日。

天等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2号

附件:

项目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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