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了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南宁市昆仑大道—金桥大道立交工程、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南宁新江经吴圩至崇左扶绥公路(南宁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项目情况 |
南宁市昆仑大道—金桥大道立交工程 |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兴宁区 |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等情况请查阅《南宁市昆仑大道—金桥大道立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详见本网站政务信息—行政审批—项目受理中《南宁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12月31日受理情况公告》链接。 |
南宁新江经吴圩至崇左扶绥公路(南宁段)工程 |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邕宁区、良庆区、江南区 |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等情况请查阅《南宁新江经吴圩至崇左扶绥公路(南宁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详见本网站政务信息—行政审批—项目受理中《南宁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12月31日受理情况公告》链接。 |
联系电话:0771-4733513、4733503
联系地址: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南侧广西体育C区一楼南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编:530200
传真:0771-4733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