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东豪投资有限公司东泰城市花园(暂名)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东泰城市花园(暂名)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东豪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泰山路与韩江路交界东北侧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东泰城市花园(暂名)项目位于汕头市泰山路与韩江路交界东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54.44",北纬23°2138.07").项目总投资为110263万元,环保投资3225万元.项目拟建小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6354.6m2,总建筑面积为225479.0m2,计容建筑面积为166149.0m2,拟建设7栋27~31层住宅楼,其中第1栋为31层,第2栋为28层,第3栋为28层,第4栋~第6栋为30层,第7栋为30层(局部为27层),项目小区临西侧泰山路及北侧小区路层为沿街商铺(商铺建筑面积为3035.0m2)。项目配套公共设施包括地下停车库、游泳池、净菜市场、会所、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消防控制、变配电房、备用柴油发电机房、垃圾收集间、加压水泵房、消防及生活水池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预防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设备冲洗水、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等。施工期的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作业区的防尘喷洒,一般情况下不外排;确需外排的,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时段二级标准。 2、环境空气影响及污预防措施染 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 施工期间,其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其次需要对物料进行覆盖、施工场地出口设置浅水池、并安装冲洗运输车辆车轮的冲洗装置等措施;对于运送渣土及散装建筑材料的车辆,必须配套防散落防扬尘等防护措施,并优化运输线路;通过洒水降尘、防风遮盖,减缓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对空气的的影响是短时的、局部的。 3、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预防措施 施工期间噪声的主要来源是机械设备在施工时产生的噪声。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将各种噪声比较大的机械设备布置在场址远离敏感区位置;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环境噪声背景值较高的时段进行高噪声、高振动作业;运用吸声、消声、隔声、隔振等降噪技术,降低施工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及污染预防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依法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道路和建筑物的建设占地带来的影响。建设项目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生态影响或暂时性的生态影响,可以通过生态恢复技术予以消除。采取适当的措施,尽量减少不可避免的生态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营运期污水经相应的预处理后排往城市污水处理厂。 2、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建筑物天面达标排放。 3、备用柴油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配套减震降噪设施,确保小区的声环境质量和边界噪声得到控制。 4、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环卫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