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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永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大石门铅锌矿采矿工程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5/2/11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5/2/11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安徽
  • 项目进程:施工在建

一、项目由来

池州市永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3日取得项目探矿权并办理矿产资源勘查登记,2014年5月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以皖国土资矿划字[2014]0021号批复同意项目矿区资源范围。项目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新村,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17°32′40″,北纬30°23′05″;矿区面积为1.0069km2;开采深度为+440m至±0m;开采规模为15万t/a;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铅锌矿、硫铁矿;采出的铅锌矿、硫铁矿原矿直接外售。

受建设单位委托,我院承担其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大石门铅锌矿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于2014年11月19日在池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一次公示(Article.asp?NewsID=4967)。目前该报告初稿已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池州市永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大石门铅锌矿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次公示。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大石门铅锌矿采矿工程;

建设单位:池州市永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B0912 铅锌矿采选;

项目位置:贵池区梅村镇新村村;

矿区面积:1.0069km2;

开采深度:+440m至±0m;

开采能力:15万t/a;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开采矿种:铅锌矿、硫铁矿;

产品方案:采出的铅锌矿、硫铁矿原矿石直接外售。

三、环境质量现状

1、项目区域环境空气TSP、PM10、SO2及NO2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无超标现象。

2、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水体龙舒河各监测因子浓度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良好。

3、各项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限值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

4、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值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5、各取样点土壤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6、各取样点河流底泥能够满足《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中控制标准值。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矿井涌水、废石淋溶水以及生活污水。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井下爆破作业产生的爆破废气及粉尘,井下凿岩、采装及运输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工业场地扬尘以及运输扬尘。

3、固体废弃物

该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采矿产生的废石和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4、噪声

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大部分高产噪设备(凿岩机、风机等)均位于井下。矿山营运期地表产噪设备主要为空压机以及供水水泵。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矿井涌水

矿井涌水中各污染因子均能够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石淋溶水

废石淋溶水中污染物含量较低,污染物浓度远低于《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井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井下废气污染源主要是:凿岩机作业产生的粉尘,爆破时产生的炮烟,铲装机出矿产生的粉尘,井下破碎粉尘等,采取的具体防治对策如下:

①凿岩设备采用湿式作业,使粉尘密闭在孔口周围,减少凿岩作业的产尘量,同时加强局部通风;

②爆破采用微差控制爆破,优化爆破设计参数,减少大块产生,减少二次爆破量,减少粉尘产生;爆破后按设计规定要求进行通风;

③铲装作业防尘措施主要是进行洒水或注水,铲装前向爆堆表面洒水或高压注水,使爆堆矿岩保持一定的湿度;

④加强局部通风和系统通风。

(2)工业场地扬尘

①工业场地使用期间,应及时采取洒水措施抑尘。

②工业场地一旦停止使用,应及时覆土,及时复垦绿化。

(3)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减少扬尘;

②对矿区运输道路采取洒水车洒水增湿降尘;

③限值车速,可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

④加强对运输车辆装载量的管理,严禁超载;

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采矿废石

项目采矿废石出井后在临时废石堆场暂存,嗣后充填采空区。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工业场地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地表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设置于空压机房内。针对本项目特点,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做到:

①空压机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空气压缩机和电动机均设置减振基础;

③每台空气压缩机分别安装空压机消声器,进气口和和排气口管道采用柔性连接;

④空气压缩机和电动机设置半封闭式隔声罩,隔声罩上设通风口满足散热通风的需要;

⑤空压机房的内墙表面敷设吸声材料。

(2)运输道路两侧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①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严格限制在午间(中午十二点至十四点)和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进行矿石以及原辅材料等的运输作业;

②对运输车辆实施禁鸣、限速等管理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区域声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5、生态环境

项目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体现在地表植被破坏、土地利用类型改变、水土流失、土壤影响、地表形态变化和景观变化等方面。

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安排资金和部门进行落实;营运期间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工作,项目服务期满后立即进行生态恢复,那么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在污染防治措施等“三同时”措施实施后,拟建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达标排放的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不大,不会因此而影响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要求;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对缓解劳动业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均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提交意见,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6760号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612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8686614536

电子信箱:hbs@ccgri.com

建设单位:池州市永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电话:13615139372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告发布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

池州市永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1日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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