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西区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我局拟对汕头市海滨路西段片区改造建设(金港广场)项目B区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海滨路西段片区改造建设(金港广场)项目B区
二、建设地点:汕头市海滨路西段北侧
三、建设单位:汕头西区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四、验收监测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五、项目概况
2009年9月4日我局以汕市环函〔2009〕407号批复汕头市海滨路西段片区改造建设(金港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意汕头市海滨路西段片区改造建设(金港广场)项目建设,汕头市海滨路西段片区改造建设(金港广场)项目分A、B、C、D、E五个小区,A区、D区商住楼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汕头市海滨路西段片区改造建设(金港广场)项目B区(下称“项目”)占地面积约27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8681.64平方米,建设7幢12-32层商住楼,配套商铺、地下车库、水泵房、生活及消防水池、垃圾收集间(用于保洁工具存放)和1台5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
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情况
项目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工程施工过程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扬尘、噪声排放,施工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已按相关规定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落实情况
项目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设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由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建筑物天面达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水泵等噪声源设备设置于地下室,并配套减震降噪设施。
七、公众参与情况
监测期间(2015年1月21日至1月23日),向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意见调查表30份,收回有效调查表27份,返回率90%,100%被调查者对该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八、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4-88237827 传真:0754-88237827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十、验收结论: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