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昌泰纸业(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固废物焚烧综合利用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昌泰纸业(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固废物焚烧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昌泰纸业(武汉)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昌泰纸业(武汉)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在县青吉工业园造纸产业园区新建年产220万吨/年包装纸工程项目。造纸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将会产生258.44t/d的造纸废渣,同时污水处理站还会产生495 t/d(含水率55%)的污泥及42966m3/d的沼气。为有效利用这些资源,公司计划配套建设固废物焚烧综合及利用热电厂,以焚烧的方式对全厂固废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回收利用其中的热能进行供热供电。工程共计分为二期,一期工程拟建设一台90t/h焚烧炉,一台1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再建设一台90t/h焚烧炉,一台1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生产的电和蒸汽与公司拟建设的热电厂项目一并对青吉工业园和正在规划的杨家厂工业园进行供电和供气。项目总计投资25317万元。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如下:
1、施工期
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作业中各种设备施工(包括土石方开挖的重机械到设备安装整个过程可能使用到的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噪声;施工工地和周边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燃油废气;施工机械冲洗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开挖的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生态影响及水土流失等。
2、运行期
运行期的影响主要是锅炉、风机、转运固废的装载机等设备运转噪声;废渣堆存和分拣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焚烧锅炉排气筒产生的废气;堆场渗滤液和分拣设备及场地冲洗等产生的废水,员工工作和生活废水;焚烧灰渣(含除尘器收集的飞灰)等。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出游和沉淀后排放至园区管网,工人生活废水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严格夜间施工,避免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运行期项目配套建设有烟气脱硫、脱硝和活性炭吸附设施,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产生所有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固废交给相应处理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主要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
三、联系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昌泰纸业(武汉)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邓经理 0716--566919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及电话:文工 027-87860268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可行性报告,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分析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减缓措施;
(2)进行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程分析,确定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3)对该项目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本项目施工、运营中对公众的主要环境影响?
3、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该项目所经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项目建设厂址周边的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
公示期为10天,自上网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