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1 |
2015年2月11日 |
汕头市金泰航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包装项目 |
汕头市金泰航食品有限公司 |
汕头市龙湖区内充公工业区B3栋3楼301 |
/ |
2015.3.3 |
汕环龙建〔2015〕13号 |
2 |
2015年2月11日 |
汕头市云虹服饰实业有限公司 |
汕头市云虹服饰实业有限公司针织服饰制造项目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龙头工业区曲路片之一 |
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
2015.3.13 |
汕环龙建〔2015〕1 |
附件:1、汕头市金泰航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包装项目的审批意见;2、汕头市云虹服饰实业有限公司针织服饰制造项目的审批意见。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保厅或汕头市人民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经济综合楼四楼 | |||||||
联系电话:0754-88462170 | |||||||
传 真:0754-88267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