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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沽河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胶州市李哥庄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5/4/10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5/4/10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
  • 项目进程:施工在建

 

青岛沽河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胶州市李哥庄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28] 号)的要求,现对《胶州市李哥庄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胶州市李哥庄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项目位置:李哥庄镇污水处理厂位于李哥庄镇南部,桃源河与大沽河之间,现有氧化塘以北。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占地面积27.3,总投资17493.39万元。近期(2015年)建设规模1万m3/d。本工程采用“预处理+ A2/O反应池+絮凝沉淀+ 纤维滤池+紫外消”处理工艺。主要构筑物包括:预处理构筑物,二级处理构(建)筑物,深度处理处理构(建)筑物,污泥处理构(建)筑物以及鼓风机房、变配电室、加药间、综合楼、传达室等附属构(建)筑物。

政策符合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修正本):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已经结束,未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水

项目近期污水处理能力1万m3/d,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后的污水部分回用于金冠韵河周边绿化,部分经过氧化塘进一步处理溢流进入桃源河。本项目可大大减少李哥庄镇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

(2)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排污泵、提升泵、鼓风机等。噪声源强为70dB(A)~85dB(A)。

(3)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粗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和初沉池等处理单元产生的臭气。根据计算,项目硫化氢和氨年排放量约为0.1270t/a、3.1755t/a,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格栅渣、沉砂、污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9t/a,格栅渣、沉砂产生量约为237.3t/a,污泥产生量约为5438.5t/d(含水率80%)。

三、环保措施要点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已经结束,未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气

李哥庄污水处理厂试运行阶段厂界NH3、H2S、臭气浓度进行无组织排放监测,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若污水处理厂夏季运行或远期处理规模增加,导致NH3和H2S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不能满足标准限值要求或导致恶臭污染扰民时,建议污水处理厂增设除臭措施。根据恶臭影响预测,项目无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2、废水

本工程采用“预处理+ A2/O反应池+絮凝沉淀+ 纤维滤池+紫外消”处理工艺,厂区内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排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格栅渣、沉砂、污泥等。其中生活垃圾、格栅渣、沉砂委托市政部门集中收集后一并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理。污泥委托外运综合利用。

4、噪声

营运期设置噪声源设备的专用房,鼓风机选用进、排气消声器并设隔声罩,基础安装减振和隔离装置减噪,在噪声源周边以及厂区边界处尽可能多的布置绿化带,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评价区域内H2S、N3H 1小时浓度均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19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的允许浓度”要求,臭气浓度一次检测值均小于10。调查范围内地表水水质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求;区域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预测,本项目产生的臭气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试运行(日处理量6000m3/d)期间对现状NH3和H2S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进行监测,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报告确定本项目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李哥庄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污水处理量1万m3/d,在确保正常运营情况下,出水达到一级A。从对李哥庄镇水环境的影响来说,排入水体的主要污染物BOD5、CODCr、TN、NH3-N浓度有明显削减。对李哥庄镇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具有明显的正效益。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备中噪声相对较大的主要包括潜水轴流泵、离心泵等,高噪声设备大部分位于泵房、风机房或水下,因此经建筑物、水体等的衰减作用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不明显。经现场监测,项目营运期各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昼/夜:60/50dB(A))的要求;同时,项目距敏感点较远,因此,对声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厂区固废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固体废弃物进行了分类处置,处置率100%,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四)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该项目工艺所采用的废水、固废和噪声治理措施在技术上是成熟的,可以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在经济上是合理的,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五)风险评价结论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物质危害性分析结果,该项目风险源为污水处理系统维修事故,不属于重大危险源。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的基础上,加强风险管理,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考虑是可以接受的。

(六)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分析结论

本项目采用较先进的处理工艺,平面布置紧凑、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投资,能耗少,运行费用省;使用药剂不含重金属等有有害物质,使用微生物均为自然环境中常见的生物菌群,不会对自然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李哥庄镇污水系统大部分废水得到处理,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改善周边水体水质。

(七)公众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在胶州市保护局网站进行公示。公众可通过向胶州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块周围居民、职工及其他相邻区域关心该项目的所有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②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或影响是什么

③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有何进一步的建议和要求;

④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项目建设单位:青岛沽河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卓小龙

电话:15318794999

环评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人:单老师电话:85902186

邮箱:btshan@ouc.edu.cn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上述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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