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海逸汇景酒店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拟对海逸汇景酒店员夜总会、中餐厅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海逸汇景酒店(原海逸蓝湾酒店)夜总会、中餐厅项目
二、建设地点: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53号
三、建设单位:汕头市海逸汇景酒店有限公司
四、验收监测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五、项目概况
2009年2月3日,我局以汕市环建〔2009〕106号文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位于酒店二、三层设海逸汇景酒店夜总会,面积1600平方米,包厢16个;四层设中餐厅,面积600平方米,配厨房一个,炉头4个。
六、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厨房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酒店天面排放,主要噪声源采取了减振降噪措施,有效控制边界噪声排放。
七、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八、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4-88237827 传真:0754-88237827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九、验收结论: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