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日杭州市环保局关于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5年7月2日杭州市环保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10日(7个工作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文件 |
1 |
杭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杭政储出[2013]58号FG03-C2/R21-02-A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项目 |
杭环评批[2015]19号 |
7.2 |
详见附件 |
2 |
彭埠单元G1-03地块居住区公园建设项目 |
杭环评批[2015]20号 |
7.2 |
详见附件 |
3 |
半山田园R22/S3-08地块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社会停车场库项目 |
杭环评批[2015]21号 |
7.2 |
详见附件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