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15年7月10日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滨江区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的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白马湖向南路南侧道路及绿化工程 |
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理委员会 |
滨江区 湘湖北路以南,区界以东、以北 |
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位于滨江区 湘湖北路以南,区界以东、以北。项目总投资753万元,建设总用地面积为6811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2352平方米,公园绿地4459平方米。道路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管线工程(包括电力土建预埋管道、通信土建预埋管道、燃气管道工程等)以及道路附属工程(包括道路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等),道路全长约130米,宽约18米;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园地、园路及铺装、公用设施工程等。 |
无 |
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①废水:营运期间道路产生的路面径流与其它雨水一并经过雨水管道混合后排入附近河道;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防止生活垃圾等随降水进入雨水管网,维护好雨污管道,保持排水顺畅;做好污水管道的衔接工作,确保工程沿线两侧截污范围内的污水顺利接入市政污水管道。 ②废气: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尾气排放标准,定期对机动车辆尾气进行监测,超标车辆禁止上路;做好行道树的维护及管理工作。 ③噪声:要求完善道路警示标志;保持路面平整,尽量减少软土地基处理遗留的路面高程差。以减少汽车刹车、起动产生的声级增加值。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并设立禁鸣、限速、严禁停车等交通管理标识,减少道路的交通噪声影响。 ④固废:道路沿线布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进行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对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7795792 传真:87795780 邮箱:22200123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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