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保局关于2015年7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15年7月29日杭州市环保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核磁共振和DSA等射线装置应用项目(扩建)) |
杭州市古墩路409号 |
浙江绿城心血管病医院 |
浙江国辐环保科技中心 |
浙江绿城心血管病医院现已配备1台Ⅱ类射线装置(DSA)和8台Ⅲ类射线装置用于辐射诊疗工作,因发展需要,拟新增辐射装置,本扩建项目拟开展的辐射工作为:配置辐射装置3台(套),具体如下:(1)射线装置:Ⅱ类射线装置2台(2台DSA);(2)电磁设备: 1台1.5T核磁共振仪。 |
2014年10月27日在医院门口张贴了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告知书。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反馈情况和异议 |
无 |
本项目DSA的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开机期间)。磁共振仪的污染因子为射频电场强度和射频磁场强度。 建设单位须齐全各项辐射防护措施,此外应严格执行监测计划,定期辐射装置周围进行辐射水平监测,使之能满足辐射环境管理的要求。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5085326(55号环保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