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北湖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和利用项目工程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相关导则和规范,评价单位已基本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及评价的相关意见。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可能受到项目影响的机关、单位团体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或建议。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小凤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武钢北湖农工商公司内
邮编:430083
电话:15072359873
传真:02750756775
电子邮箱:547952491@qq.com
2、环评机构
联系人:王工
地址:武汉市八一路338号
邮编:430072
电话:(027)87211953
传真:(027)87211953
电子邮箱:hbhkywp@126.com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时限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或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