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3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硝(SCR)提效改造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区,#3机组容量为1*340MW,于2003年8月并网发电,锅炉为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W”型火焰燃烧,双拱型单炉膛,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炉,并已配套建设了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机组已建成投产多年。本次工程脱硝(SCR)为#3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配套改造工程。机组大修开工日期计划定于2016年8月。
本次招标范围为:#3机组烟气脱硝SCR提效改造,包括#3机组脱硝装置及其相关配套改造工程以内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不含催化剂)、运输及储存、制造、安装、调试、试验(含项目改造过程中所需各种数据测试并提供相关数据分析报告)及检查、考核验收、消缺、和终交付投产等;并能满足锅炉正常运行的需要。
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2.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3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2.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2.5投标方拥有国内1台套(含)以上的设计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的业绩;
2.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2.7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2.8 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都可报名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注册成功后,点击报名参加《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3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硝(SCR)提效改造施工》投标。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3月4日17:00(其中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位潜在投标人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上传标书费的电汇底单扫描件,标书费价格:531.00元,售后不退。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3月4日17:00截止(9:0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9时3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或开标通知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