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44南寨至小塬段扩建项目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44南寨至小塬段扩建项目已由千发改发[2015]1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千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鸿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扩建国道344宝汉高速南寨出口以西至小塬段公路2.47公里,设计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22.5米,道路中间设有隔离带。同时在宝汉高速南寨出口、沙南路出口设置环岛一座,缓解交通压力。总投资816万元。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工期2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1-2015年)内完成单项公路工程不少于3.0公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在陕西鸿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市高新大道38号万润国际A座一单元1807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各标段售价均为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下午2时,地点为:宝鸡渭滨区滨河大道二炮招待所三楼会议室。到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12家的,招标人将延长资审文件发售时间或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取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投标人可自行确定,在资格预审阶段,施工申请人需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担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宝鸡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千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鸿民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千阳县宝平路63号 地 址:宝鸡市高新大道38
号万润国际A座一单元1807室
邮 编:721100 邮 编:721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 雷妮平
电 话:13992713157 电 话:0917-3139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