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龙韶实业有限公司龙归镇石背山-新珠矿区年开采150万吨熔剂用灰岩、白云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韶关市龙韶实业有限公司龙归镇石背山-新珠矿区年开采150万吨熔剂用灰岩、白云岩矿项目
建设地点: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情况:总投资额为5000万元,整合龙归镇石背山矿区熔剂用灰岩矿矿区和龙归镇新珠矿区熔剂用白云岩矿矿区,建设年开采150万吨熔剂用灰岩、白云岩矿项目,矿山服务年限达5.8年,项目劳动定员120人,年工作250天,每天工作2班,每班7小时工作制。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韶关市龙韶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春联系方式:0751-862633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青青联系方式:0731-8416289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估和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公众参与公众将贯穿其中。
(2)主要工作内容
总论;工程及污染源分析;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原项目回顾性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清洁生产分析;产业政策及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影响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2)对本地区环境现状的态度;
(3)认为本工程对周围环境最主要的影响是什么;
(4)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项目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七、公示说明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提出。
韶关市龙韶实业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