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受理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办理事项 |
项目名称 |
申请单位 |
环评或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基本情况 |
环评或验收报告表连接 |
备注 |
2016- 1748 |
环评报告表 |
广西南宁瓷厂厂区局部改造工程项目 |
广西南宁农垦玻璃厂 |
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项目总建筑21000㎡ 2、改建标准厂房四栋,面积4940.66㎡ |
报告表(见附件) |
公示5个工作日(听证、评估及现场核查等依法行政审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间内) |
注:环评报告或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及其他申请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和环评或者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对内容负责。
受理、公告单位:南宁市兴宁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邮编:530023
联系电话:0771-3290937
传真:0771-329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