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了广西南宁农垦玻璃厂提交的广西南宁农垦玻璃厂厂区局部改建临时标准厂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环评或验收报告表连接 备注 |
广西南宁农垦玻璃厂厂区局部改建临时标准厂房项目 |
广西南宁农垦玻璃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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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三塘镇广西南宁农垦玻璃厂内 |
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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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本网站信息---环境核查审批中《南宁市兴宁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4月18日受理情况公告》 |
联系电话:0771-3290937
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兴宁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530023
传真:0771-32909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 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觉得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