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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五象壮锦立交二期工程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6/4/28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6/4/28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广西
  • 项目进程:施工在建

南宁市五象壮锦立交二期工程次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南宁市五象壮锦立交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南宁市j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内容:工程位于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五象(那洪)大道和壮锦大道的交叉节点。工程主要涉及到五象(那洪)大道的改造,五象(那洪)大道规划红线宽68 m,主城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改造段全长约2公里(K0+000~ K2+000),设计起点西起那历路,止于规划沛贤路。五象(那洪)大道主路下穿壮锦大道,地面辅路与壮锦大道地面辅路平面交叉。其中下穿U型槽长414.15m(K1+010.15~ K1+214.65、K1+360~ K1+570),隧道长145.35m(K1+214.65~ K1+360)。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项目共占用土地18.10hm2,其中占地17.17hm2,临时占地0.93hm2。项目建设涉及拆迁低压线1220m,电讯线1560m。

建设内容: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197万元

建设单位: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有7个大气声环境敏感目标。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那洪沟。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经预测,项目运营远期,沿线敏感点NO2、CO的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浓度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境:应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场界处设活动式隔声吸声板围挡降噪,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路基开挖和填筑将造成大面积的地表裸露,雨水冲刷将产生大量泥沙的地表径流水,若不经处理直接进入周边地表水体,将导致水体悬浮物浓度大幅升高,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避开在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裸露土地应及时采取覆土和绿化的工程措施。

生态环境:施工开挖和临时占地将清除部分地表植被,对野生动物的总体影响不大。对填挖路段采取边坡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时处理。

(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项目位于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由于南宁市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在运输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管理,认真按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品运输的情况下,拟建项目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及因此造成恶性污染事故与危害的几率很低。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您认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南宁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nnhb.gov.cn/)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71-2332992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二路6号

联系电话:0771-2311598

联系人: 覃工

电子邮件:490289877@qq.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南宁市五象壮锦立交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评价结论1.1 工程概况

南宁市五象壮锦立交二期工程位于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五象(那洪)大道和壮锦大道的交叉节点。工程主要涉及到五象(那洪)大道的改造,五象(那洪)大道规划红线宽68 m,主城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改造段全长约2公里(K0+000~ K2+000),设计起点西起那历路,止于规划沛贤路。五象(那洪)大道主路下穿壮锦大道,地面辅路与壮锦大道地面辅路平面交叉。其中下穿U型槽长414.15m(K1+010.15~ K1+214.65、K1+360~ K1+570),隧道长145.35m(K1+214.65~ K1+360)。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项目共占用土地18.10hm2,其中占地17.17hm2,临时占地0.93hm2。项目建设涉及拆迁低压线1220m,电讯线1560m。

建设内容: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197万元。

1.2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1.2.1 生态环境

项目所处区域植被类型主要为以人工栽培城市道路绿化植被为主,均为常见物种。评价区内为人类活动频繁地区,主要为与人类活动密切的啮齿类动物。

拟建项目与《南宁市生态功能区划》(2010)的要求是相符的。

1.2.2 空气环境

区域内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汽车尾气。通过对评价区内监测点环境空气现状连续7日监测可见,监测因子CO 、NO224小时平均值,CO 、NO21小时平均值及PM1024小时平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达标率均为100%,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1.2.4 声环境

拟建项目沿线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2类标准。现状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所以敏感点昼间现状噪声值均达标;夜间现状噪声值中临路排全部超标,超标范围为0.7~6.5dB(A),超标量为南宁奥园临路排;夜间现状噪声值临路排均达标;八桂绿城夜间现状噪声值达标。

本评价对四个敏感点进行铝合金窗降噪效果的测试,测试结果表明:铝合金窗降噪效果可达11.2dB(A)至13.5dB(A),沿线敏感点现有安装的铝合金窗起到了较好的降噪作用。

1.2.5 地表水环境

项目区域内雨水的受纳水体为那洪沟,终排入邕江。

根据《南宁市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2014年监测的十八条主要城市内河中,水塘江水质现状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根据南宁市环保局发布的《2016年3月南宁市环境质量信息》,12月份南宁市境内邕江3个断面中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所有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1.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3.1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⑴ 本工程与《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属区)及托管区(那洪片区)总体规划调整》相协调;

⑵ 本项目共征地18.10hm2,主要占用道路用地。土地的占用将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但不会对沿线的土地资源利用带来影响;

⑶ 项目材料运输车辆作为大型车辆,可对城市交通带来较大压力,短期会影响附近居民的出行。

⑷ 项目区域附近有住宅小区,人口密集,来往车辆多,施工机械及材料运输车辆多为大型作业设备,施工及行驶中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应特别注意附近来往人员的安全。

⑸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南宁市登记在册的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建设不会对该类资源造成影响。

⑹ 项目共拆迁低压线1220m,电讯线1560m,项目涉及对电力线的拆迁,短期内对周边居民用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1.3.2 生态影响评价

⑴ 项目占地17.17hm2,占地类型以道路用地为主;项目临时占地0.93hm2,占地类型以道路用地为主。项目评价范围区植被类型主要人工栽培绿化植被及暖热性疏灌草丛植被,均为广泛分布种、适应能力强物种,可通过物种自我调节得到补偿,减少的个体数量对区域和整个物种分布区而言是可以忽略不计,也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评价区没有国家、地方保护物种以及地方特有种,未发现古树名木。

⑵ 道路建设中沿线受影响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干扰的常见物种,故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影响区内动物物种多样性的降低。

⑶ 项目弃渣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设置合理。

⑷ 项目未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其与生态功能区划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要求是符合的。总体上看,本工程与《南宁市生态功能区划》(2010)的要求是相符的。

1.3.3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1.3.3.1施工期

⑴ 施工期将产生5040m3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和氨氮等。若不加强管理或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将造成地表水体水质严重恶化。

⑵ 施工期所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污水。废水含有大量的泥沙,排入周边的地表水体会使水体悬浮物增加,对附近地表水体水质会产生影响。

⑶ 路基开挖和填筑期将造成较大面积的地表裸露,雨季时雨水冲刷泥土,泥沙随水进入地表水体,将会导致路线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体悬浮物浓度有较大幅度的升高,若遇连续暴雨天气,降雨量过大泥沙淤积过多还可能会堵塞排水沟渠。

1.3.3.2 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会使初期雨水径流对局部水质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但根据有关类比监测资料,路面径流中的主要污染物集中在降水初期,降水15min内污染物随降水时间增加浓度增大,随后逐渐减小,路面径流雨水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对雨水受纳水体造成污染。

本项目污水管道建成后有利于收集周边区域的污水,减小污水排放对周边地表水地的污染,有利于对地表水体的保护。

1.3.4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1.3.4.1 施工期

(1) 施工区产生的TSP污染一般在距离施工现场50~150m范围内均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在200m~300m范围外可达二级标准。

(2) 在同样路面清洁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清洁度越差,则扬尘量越大。根据类比调查,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100m以内。

(3) 在有2.5m的金属板围挡的情况下,施工道路沿线颗粒物浓度值在距施工红线83m范围内均超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1.3.4.2 营运期

评价采用ADMS模式对道路两侧CO、NO2浓度进行计算。

项目运营远期,项目沿线网格点NO2、CO的24小时平均浓度值及1小时平均浓度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1.3.5 声环境影响预测

1.3.5.1 施工期

⑴ 施工机械如果是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使用,对环境的影响范围为昼间70m,夜间450m。

⑵ 施工对声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运输车辆引起的噪声对沿途居民的生活、工作产生的影响,过往车辆在途经环境敏感点时应尽量避免鸣喇叭,同时施工管理部门应合理安排,尽量减少运送材料的车辆在休息时间经过环境敏感点。

1.3.5.2 营运期

(1)项目运营将带来交通噪声影响,至运营远期,各道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2类标准(夜间)小达标距离分别为:

五象大道:4a类:红线两侧65.2m; 2类:红线两侧88.5m;

(2)至营运远期,交叉区域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2类标准达标区域分别如下:

五象大道与那厉路交叉区域:

4a类标准昼间:距五象大道道路红线10m、距那厉路路红线8m以外的区域;

4a类标准夜间:距五象大道道路红线70m、距那厉路路红线45m以外的区域;

2类标准昼间:距五象大道道路红线58m、距那厉路路红线40m以外的区域;

2类标准夜间:距五象大道道路红线90m、距那厉路路红线60m以外的区域;

五象大道与留村路交叉区域:

4a类标准昼间:距五象大道道路红线10m、距留村路路红线6m以外的区域;

4a类标准夜间:距五象大道道路红线70m、距留村路路红线40m以外的区域;

2类标准昼间:距五象大道道路红线60m、距留村路路红线32m以外的区域;

2类标准夜间:距五象大道道路红线90m、距留村路路红线55m以外的区域;

五象大道与壮锦大道交叉区域:

4a类标准昼间:距五象大道道路红线15m、距壮锦大道路红线10m以外的区域;

4a类标准夜间:距五象大道道路红线80m、距壮锦大道路红线93m以外的区域;

2类标准昼间:距五象大道道路红线70m、距壮锦大道路红线60m以外的区域;

2类标准夜间:距五象大道道路红线100m、距壮锦大道路红线90m以外的区域;

(3)根据预测,至项目营运远期(2032年),评价范围内的7个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值均超标;6个敏感点临路一排夜间噪声全部超出4a类标准,超标范围1~10.5B(A),超标10.5B(A),为汇东星城;6个敏感点临路二排及八桂绿城夜间噪声全部超出2类标准,超标范围2.6~6.7B(A),超标6.7B(A),为那厉新村。

1.3.6 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

(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废弃土方和生活垃圾两种,拟运往环评推荐的弃渣场堆放。

(2)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其形式为沿道路呈线性分布。

1.3.7 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

项目位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由于南宁市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在运输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管理,认真按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品运输的情况下,本道路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及因此造成恶性污染事故与危害的几率很低。

1.4 环境保护措施

1.4.1 社会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1)项目施工对周边居民的出行的影响的对策措施:

①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协助相关部门对该区域内道路交通系统进行统一分流规划,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公共媒体对施工期间区域交通组织进行公示,以确保项目施工与道路行车安全;

②利用多种渠道向周边区民告知本项目的施工时间,提醒周边居民尽量选择其他路线出行,以免造通拥堵。

③在必要的情况下,通过设置临时交通便道,方便周边居民与车辆出行。

④施工区周边应设置相应的隔离措施,采用2.5m高的铁皮挡板进行封闭,避免无关人员车辆进入,以免造成施工区域内局部交通拥堵影响出行;

⑤项目建设应加强交通疏导,尤其是在道路交叉口、村庄出入口应多设置警告标志和指示标志,同时在交通高峰期,安排专人组织疏导交通;

⑥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禁止将施工机械及施工材料等随意摆放,以免占用交通要到,影响村民出行。

安排相关人员作为现场安全员,协调周边人车通行与施工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有小区住宅区,建设单位应做好施工中安全工作,在施工区域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专人疏导交通,避免事故的发生非常重要。

(3)加强对大型施工车辆,尤其是材料运输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议利用快环进行施工材料与机械运输,尽量避免穿越市区;同时材料、施工机械运输中应避免在日间交通高峰时段内进行。

(4)做好征地工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

(5)发现有未探测到的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通知文物保护部门,待文物发掘和清理完毕后才能恢复施工。

(6)项目涉及对现有电力电讯线等市政服务设施拆迁前,应与相关部门协商,安排替代方案,缩短复建时间,降低不利影响。

1.4.2 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应避开暴雨期进行;挖、填方施工时,尽量做到先筑挡土墙,随挖、随运、随压。

(2)严格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弃渣及时运至环评推荐的弃渣场;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土地进行清理和植被绿化恢复。

(3)路基施工中,应注意洒水降尘,尤其在旱季应增加洒水次数,拉土运渣车应加盖车蓬。沥青摊铺应缩短作业时间,并选择天气晴朗的时间进行。

(5)项目占地区及临时占地区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置,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与绿化设计。

(6)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堆土场进行绿化绿化植被选择本地易生耐活树种。

(7)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绿化植被选择本地易生耐活树种。

1.4.3 环境空气影响环保措施

1.4.3.1 施工期

(1)依法提交排污申报,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2)市区挖泥要实行湿式作业。施工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台班,工程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

(3)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清洗。

(4)项目所需沥青通过购买商品沥青获取。

(5)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

1.4.3.2 营运期

(1)利用植物净化功能,道路绿化优先选择具有吸尘、吸收CO、NO2效果好的树种;

(2)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使,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

(3)交通运管、交警等城市各部门配合,加强车辆监控,减少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上路行驶,降低路侧大气环境污染。

1.4.4 声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1.4.4.1 施工期

(1)尽力避免在午间及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若因生产工艺要求及其他特殊情况须在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事前取得南宁市建委的午间、夜间施工意见书,由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可在午间、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证明,并公告附近的居民,尽量取得当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应对固定的施工机械减振、隔声板进行降噪。安排工人轮流作机械,减少工作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可采取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保护措施,使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3)用地红线边缘设置2.5m高铁皮拦挡,作为临时降尘、隔声栏使用,同时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尽量缩短该处施工时间,以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1.4.4.2 营运期

(1)项目位于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城用地规划图》,拟建项目两侧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及行政办公用地,依据《南宁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拟建道路两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及2类标准,为避免交通噪声产生不利影响,按照项目营运远期拟建道路红线两侧及交叉区域四周交通噪声预测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夜间达标距离,对路侧建筑规划提出如下要求:五象大道红线两侧88.5m范围内;五象大道与那厉路交叉区域距五象大道道路红线90m内、距那厉路道路红线60m内;五象大道与留村路交叉区域距五象大道道路红线90m内、距留村路道路红线55m内,五象大道与壮锦大道交叉区域距五象大道道路红线100m内、距壮锦大道道路红线90m内。以上区域内规划的声环境敏感建筑应采取相应的噪声防范措施,上述区域,若新建集中居民住宅区、办公楼等声环境敏感建筑;需做好墙、窗的降噪设计,卧室、集中办公区不应布置在面向道路一侧,需合理规划布局,以减轻本项目交通噪声所带来的影响。

(2)本项目敏感点现有的铝合金窗已经能够满足降噪要求,因此本评价对安装有铝合金玻璃窗的敏感点无需采取降噪措施。

(3)结合本项目特点,宜合理利用地物地貌、在绿化带种植高大乔木等作为隔声屏障,其建设应结合噪声衰减要求、周围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景观要求、水土保持规划等进行。

(4)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地面交通噪声的监测,对环境噪声超标的地面交通设施提出噪声削减意见或要求,监督有关部门实施。

1.4.5 地表水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1.4.5.1 施工期

(1)施工期应在用地范围的汇水处设置临时截、排水沟,路面径流经截排水沟汇入沉淀池后排放。

(2)施工单位应对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

(3)拟建项目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壮锦大道污水管道,终进入江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加强文明施工和环保意识教育,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搞好清洁卫生工作,严禁生活垃圾乱丢乱弃污染水体。

(5)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避开在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裸露土地应及时采取覆土和绿化的工程措施。

(6)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定期检修。

1.4.5.2 营运期

(1)评价要求项目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以保证道路及周边地块雨、污水能够及时进入区域雨、污水管网集中处置。

(2)道路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清理道路的雨、污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保持良好的状态。

(3)营运期应做好道路车辆的规范管理,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散失的货物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

1.4.6 固体废弃物影响环保措施

(1)本项目施工弃土运至弃渣场堆放。对运输弃土的车辆要求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加盖等措施,避免对运输线路城市道路的环境产生污染。

(2)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并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定期交由南宁市城市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1.4.7 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环保措施

南宁市人民已颁布《南宁市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了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如发生运输事故,相关人员只要拨打110、119、120、122报警电话的任何一个,均会接入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对事故进行有效处理。

1.5 环保一次性投资估算及经济损益分析

拟建项目环保一次性投资费用初步估算为236.43万元,推荐方案估算总投资21197万元,则环保一次性投资占整个项目投资的比例为1.1%。

1.6 总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属区)及托管区(那洪片区)总体规划调整》,其建设对区域的建设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项目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于施工期,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承包商在签定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条款,对施工期采取的防治措施落实予以承诺,尽可能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后社会效益明显,在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建设和运营不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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