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城东四路2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开发区管委会B楼328室
项目编号:DYETDZZC2016-027#-1
工程名称:运河路及黄河路10KV支线线路改造工程施工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包括10KV运河路商务支线线路改造工程和10KV黄河路支线线路改造工程,本工程预计产生外运渣土约1000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总投资约79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相应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负责办理与供电公司协调停电、试验、验收、送电等各项事宜,确保工程通过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供电公司验收,并按规定时间实现正常通电。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报名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五级(含)以上承装、五级(含)以上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2.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行贿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2日至5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有效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供电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出具的诚信证明、投标人与《东营市城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2016年度批)内的垃圾运输企业签订的运输合作协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二份。
备注: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为2015年7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3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每份4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山东采购网、东营市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B楼328室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50995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30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