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新区管委会生态和环境保护局
拟作出同意验收意见信息公开
我局受理了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广西体育海绵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经审查,拟作出同意验收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开有关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9号
二、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请查阅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或验收调查报告。(附链接)
广西体育海绵改造工程.pdf
三、建设单位和承诺文件及相关部门意见(若有,则公示,若没有,则不公示)
四、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16 年5月 18 日—2016 年 5月24日)
五、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本信息公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4952622,通讯地址:南宁市五象大道669号广西体育C区347室。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