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黄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黄山市生活垃圾渗滤液二期改造提升工程变更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次公示,公示了环评单位和环评的过程。报告书已经基本完成,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进行二次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要
根据《关于黄山市生活垃圾渗滤液二期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建函[2012]143号)要求,项目扩建200t/d的污水处理系统,采用“MBR生物处理+反渗透”处理废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通过专用管道排至丰乐河徽州区文峰桥下游。在项目实施阶段,由于专用污水管网修建工程量大,施工期长,专用污水管道仅铺设2km左右,同时黄山市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已铺设至项目西侧约3.3km处的梅林大道与徽光路交叉口处,建设单位拟决定将废水通过专用管道排至黄山市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近期由黄山市污水处理厂泵站提升至黄山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类排放标准,尾水排入渐江,远期交由黄山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类排放标准,尾水排入横江。排放方式由原来直接排入丰乐河变更为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直排外环境为0。
项目主要变更内容详见下表1:
表1 项目污水排放方式变更内容一览表
项目 |
原环评 |
变更后 |
变更原因 |
排水去向 |
通过7.2km污水专用管道排至丰乐河徽州区文峰桥下游。 |
通过专用污水管道接入黄山市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近期由黄山市污水处理厂泵站提升至黄山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类排放标准,尾水排入渐江。 远期接入黄山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横江。 |
专用污水管道修建工程量较大,且需建设多个提升泵站才可排入颍丰河,汇至丰乐河 |
污泥脱水机房 |
设有污水脱水机房,储泥池,并配套带式压滤机 |
现状无污水脱水机房,储泥池作为清水池,因实际运营过程中污泥产生量极少,故经管道回灌至库区填埋 |
考虑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实际运行情况 |
总图布置 |
详见图3.2-2 |
仅将部分辅助工程位置变化,详见图3.2-3 |
根据实际需要 |
说明:污泥脱水机房,因原环评报告中是基于黄山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初步设计方案进行编制的,污泥是进入储泥池,通过污泥脱水机房压滤后,泥饼送至黄山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而在实际建设运行过程中,污泥产生量极少,一直未对污泥进行压滤处理,而是将极少量的老龄化污泥通过管道由泵输送至黄山市垃圾填埋场库区。
表2 项目总图变更前、后内容一览表
构筑物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备注 |
化学品存储室 |
位于厂区入口处北侧 |
位于厂区西侧(配电房西侧) |
位置变化 |
化验室 |
位于MBR膜处理车间西侧 |
位于厂区入口北侧(原化学品储存室) |
位置变化 |
危废物品仓库 |
无 |
位于MBR膜处理车间西侧(原化验室) |
新增 |
由上表可知,变更后按照规范要求新增了危险品仓库,同时各构筑物之间衔接更紧密,与生产区和综合处理车间区之间更顺畅。总图更为紧凑、合理、分区功能更明确,并充分考虑了各建筑物的优化布局,管理方便,因此变更后总平图布置合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以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变更后废气与变更前一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格栅、MBR好氧池、厌氧池等)恶臭废气及备用燃油锅炉燃烧性废气。根据根据历史监测数据及验收数据,黄山市垃圾填埋场及垃圾渗滤液处理站HN3、H2S等恶臭气体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项目备用燃油锅炉主要是在极端低温天气情况下使用,主要用于进水(0℃以下)加热,采用冷热水置换加热方式;近3年来燃油锅炉实际每年运营仅为5天,每年消耗柴油量约为0.05t/a。根据《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下册》中第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情况,核算出燃油锅炉废气排放量22.255Nm3/h,SO2:17g/a,烟尘 0.78g/a,NOx 1.1g/a。产生量较少,且锅炉供热主要为备用使用,本报告对此不做分析。
2、噪声
变更前后噪声设备及源强不变,主要是风机、泵等设备运转噪声,项目对风机、泵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同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在采取隔声、减振等相应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变更后主要污泥量减少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仅有极少量的老龄化污泥产生,且此部分污泥直接通过管道回灌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减少了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4、废水
本项目变更前后仅是排水去向发生变化,变更前厂区排水口排水均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要求,经污水专用管道排至丰乐河文峰桥下游处排放;变更后厂区排水口排水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通过专用污水管道接入黄山市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近期由黄山市污水处理厂泵站提升至黄山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类排放标准,尾水排入渐江。
远期接入黄山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横江。变更前后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量对比分析情况详见表3。
表3 变更前后主要污染物排放至外环境对比分析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变更前排入外环境量(200t/d) |
变更后排入外环境量(140t/d) |
外环境变化量 |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量(t/a) |
排入外环境方式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量(t/a) |
排入外环境方式 |
|||
1 |
CODcr |
100 |
7.3 |
通过专用污水管道排至丰乐河文峰桥下游 |
60 |
3.07 |
经专用污水管道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黄山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终渐江。 |
-4.23 |
2 |
NH3-N |
25 |
2.92 |
15 |
0.77 |
-2.15 |
5、变更后黄山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废水达标情况
黄山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用“MBR生物处理+反渗透”工艺,处理规模为200t/d,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及验收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在线监控数据分析,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要求,同时处理后废水水质远低于黄山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接入黄山市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近期由黄山市污水处理厂泵站提升至黄山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类排放标准,尾水排入渐江。远期接入黄山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横江。
三、排放方式变更后环境影响改善
黄山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达标水通过专用污水管道接入黄山市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近期由黄山市污水处理厂泵站提升至黄山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类排放标准,尾水排入渐江。远期接入黄山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横江。直排外环境的量变为0,消除了原排水方案对水体环境产生的直接影响。
本次废水排放方式及去向的变更,即节约了费用,又大幅度削减了污染物排放总量,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1、征求公众对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2、 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关注的问题;
4、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经济产生的影响;
5、征求公众对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态度。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变更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境影响变更报告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变更报告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境影响变更报告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来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发到以下地址:
建设单位:黄山市生活垃圾处理
联 系 人:肖主任
联系电话:13956268758
评价机构: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13905193316
黄山市生活垃圾处理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