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德苑监控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16-3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德苑监控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5】6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春德苑监控工程,监控、电源、交换机等设备采购与安装。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2.3供货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朝阳公园;
2.4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35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5 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的合格技术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近三年至少有一项同类供货业绩;
3.7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需具备安防工程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0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朝阳公园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人:张雷
电话:1590441210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张金凤
电话:0431-8161918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