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大同镇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大同镇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汉发改字[2015]68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为汉滨区大同镇人民,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付约300万,自筹约50万;招标人为汉滨区大同镇人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汉滨区大同镇江沟村 。
2.2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574m,其中宽10m的路长约86.39m,宽6m的路长约238.17m,宽4m的路长约249.5m。毛石砼挡墙约982m3,砼道路约2532m2,块料铺设约1838m2,路沿石约773m,配套建设路灯、给排水、绿化、强弱电入地(DN100钢带复合给水管约300m,DN300双壁波纹管190m,DN200双壁波纹管300m,检查井43个,16m3钢筋砼化粪池2座,电力电缆314m,路灯21套,乔木70棵,小灌木色带970m2 )等设施,投资约350万元。
2.3计划工期:180天 。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350万。
2.6标段划分:无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建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2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汉滨区兴安门小区临街6号铺)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原件(即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职称及以上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五大员及安全员C证、本单位注册初级及以上造价员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20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18时00分,地点为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汉滨区兴安门小区临街6号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滨区大同镇人民 招标代理机:陕西天煜造价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汉滨区大同镇 地 址: 兴安门花园小区临街6号
邮 编: 725000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吴克峰 联 系 人: 雷 青
电 话: 13709157928 电 话: 18091507595
汉滨区大同镇人民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