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倒班宿舍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6-792
1、招标条件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倒班宿舍消防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4】370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倒班宿舍消防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繁荣路与电台街交汇。
2.3工期要求:计划于2016年9月10日开工,计划2017年5月30日竣工。
2.4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5标段划分:共划分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投标单位资质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具有国内类似业绩至少1项。
3.3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国内类似业绩至少2项;
3.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后方可报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代居民身份证;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8月29日上午9: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431-8619678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7楼
联系人:田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15590682692
传 真:0431-87910195 邮政编码:130062
日期: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