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政采2016-B0602(公)-055号
常州市金坛区采购受江苏金坛金沙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其常州市金坛区血站整体迁建项目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常州市金坛区血站整体迁建项目智能化工程
坛政采2016-B0602(公)-05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该项目预算90万元。常州市金坛区血站整体迁建项目智能化工程主要建设范围为: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机房建设工程、监控系统、广播呼叫系统、一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多功能活动室音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资料)。
三、参加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经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本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近3年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或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开具日期须为公告发布日后);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
7.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
9.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10.具有开具合法税率增值税专用能力的一般纳税人。
11. 具有有效期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含以上)(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含以上)(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新);项目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无在建工程。中标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押证。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相关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凭证。
3.具有有效期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含以上)(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含以上)(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新);项目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无在建工程。
4. 本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近3年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或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开具日期须为公告发布日后);
四、标前答疑:该项目不组织集中标前答疑,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6年8月16日下午16:00时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送至常州市金坛区采购,统一回复发至领件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9日—8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采购(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1号,金坛区财政局五楼);因招标文件为电子文档,请提供QQ邮箱。
六、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9月1日号上午8:30-9:00。常州市金坛区采购六楼会议室(金坛区华城中路11号)。投标文件接收人:石先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日上午9:00。开标地点:金坛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519 —82330578、82339221(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 于先生:13921028383
联系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13200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陆仟元整,收款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采购,开户行:建行金坛支行华城分理处,帐号:32001626442051111045。如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
常州市金坛区采购
二〇一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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