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科技城管委函[2016]7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科管委备【2016】8号。
2.项目概况2.1 项目: 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绵阳市
2.3 项目规模: 融合现场游泳池、网球场和办公楼(风貌改造)修建三期展馆,主要功能满足大型会议和文艺演出的要求。总用地面积约406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49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99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950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地上约63米,地下约5.4米;停车数量约380辆。
2.4 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6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 68300.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银行约2.83亿元,自筹约4亿元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5950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个(0至3个) 房屋建筑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2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70%(0至100)。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 2016年09月19日09时15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 200.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 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5.2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 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 www.sczbbx.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比 选 人: 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上段灵创科技园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蒲先生
电 话: 0816-6336180
传 真: 0816-6339870
2016年09月12日(上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