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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t/a巯基乙酸异辛酯、10000t/a硫醇甲基锡热稳定剂改扩建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2/8/17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2/8/17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湖北
  • 项目进程:扩建审批

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00t/a巯基乙酸异辛酯、10000t/a硫醇甲基锡热稳定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相关规定,现将“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00t/a巯基乙酸异辛酯、10000t/a硫醇甲基锡热稳定剂改扩建项目”有关信息二次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00t/a巯基乙酸异辛酯、10000t/a硫醇甲基锡热稳定剂改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湖北省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特9号
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2004年元月,是一家专门从事塑料助剂加工,集技术、科研、生产、贸易于一体的现代化新型经营实体,公司位于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特9号。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主要工程装置有年产1500吨巯基乙酸异辛酯、3000t/a硫醇甲基锡热稳定剂、年产300吨生物装置及其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由于现有装置产能已不能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本次拟对巯基乙酸异辛酯、硫醇甲基锡热稳定剂产品进行产能扩建,并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扩建后的规模分别是巯基乙酸异辛酯6000t/a、硫醇甲基锡热稳定剂10000t/a。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由于本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营运期影响,本次评价以营运期为主。
(1)大气环境
项目废气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为巯基酯车间工艺废气、硫醇甲基锡车间工艺废气和锅炉烟气。
巯基酯车间工艺废气主要有中和工段废气和酸解工段废气。中和工段氯乙酸和纯碱反应有中和废气CO2产生,中和废气产生的气体均无无害,但由于反应CO2气体的产生量较大,因此中和废气经收集后由巯基酯车间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酸解工段由于Cl-离子的存在和H+离子的加入,一定程度上会有一定量的HCl废气挥发出来,根据工艺物料衡算,废气产生量为2.06kg/h,废气中主要污染物HCl挥发量为1.49 kg/h,酸解废气经“石墨冷凝器冷凝+水降膜吸收+碱液吸收塔吸收” 处理,对HCl的处理效率可达99%以上,终废气由巯基酯车间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硫醇甲基锡车间工艺废气包括:酯化反应釜产生的氯化氢、氨气废气以及产品干燥工段产生的干燥废气,类比其它硫醇甲基锡工程,酯化工段主要废气产生浓度1296mg/m3,NH3产生浓度124mg/m3,对这些废气进行收集,然后通过“石墨冷凝器冷凝+水降膜吸收+碱液吸收塔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该处理工艺经实际运行效率可达99%以上。处理后氨气排放浓度为13.0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为1.2mg/m3,处理后废气各污染物均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达标后废气经25m高的烟囱达标排放。
本项目拟新建一台8t/h的天然气蒸汽锅炉替代之前的燃煤锅炉以提供生产所需蒸汽,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量为3.15×107Nm3/a,其中SO2产生量为0.3t/a,烟尘产生量为0.72 t/a,NOx产生量为5.76t/a;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量为3.15×107m3/a。SO2产生浓度为9.5mg/Nm3,烟尘产生浓度为22.9mg/Nm3,NOx产生浓度为182.9mg/Nm3,项目蒸汽锅炉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因此,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通过15米高的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II时段规定的SO2100mg/ m3、烟尘50mg/ m3,NOx 400 mg/ m3允许浓度。
(2)地表水环境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排放的废水包括以下四股废水:①生产废水:包括巯基酯和硫醇甲基锡装置工艺废水、设备地坪冲洗水;②锅炉废水;③循环冷却水;④生活污水。项目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股治理”,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程项目配套建有一座设计按日处理废水规模约50m3/d的污水处理站,主要承接巯基酯和硫醇甲基锡装置工艺废水的处理,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后,由厂总排污口经300米市政下水道管网进入随州市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的达标处理,终排入府河。
(3)固体废物
改扩建项目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工程拟采用“分类储存、分类处置”的原则。危险废物经妥善处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南星化工总厂签定的“化工废弃物处理合同”,一般固体废物全部进行合理地利用和处置,本项目产生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及时清运、统一管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实现零排放。
(4)声环境
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生产噪声不造成厂界噪声超标,对厂外居区没有明显噪声影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包括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污染防治措施论证、公众参与、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及监测等评价结论。
改扩建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位于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用地性质属于规划工业用地,符合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随州市经济开发区规划,项目行业类别符合随州市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后,本项目可以做到废气、废水和噪声的达标排放,对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能满足当地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的要求,能获得公众普遍支持,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建广 13774091671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武汉工程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93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3667268526
电子邮箱:dygzhangli@163.com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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