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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招港置业有限公司青龙广场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5/4/29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5/4/29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四川
  • 项目进程:施工在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青龙广场

建设地址:成华区青龙街道东林一组、四组内

单位:四川招港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40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商业用房、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195023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治理措施

(一)施工期

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汽车尾气及装修废气等。

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包括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噪声主要为不同作业的施工机械噪声。

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弃渣,建筑、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二)营运期

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商业餐饮油烟、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以及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

废水主要来源于商业活动产生的商业废水、商业及写字楼从业人员产生办公生活污水以及餐饮业产生餐饮废水等。此外还有地下车库、消防电梯排水以及设备机房内的废水等。

噪声主要来自商业用房营业(特别是影院、KTV、电玩等)的社会活动噪声、项目配套机电设备(水泵、冷却塔、通风系统、停电时柴油发电机)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进出车辆的交通运输噪声。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商业经营产生的商业垃圾,餐饮业产生的餐厨垃圾,商业及写字楼从业人员或消费者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预处理池和隔油池污泥。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废气

大气污染物拟采取:①实行封闭施工。②实行硬地坪施工。③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④每天洒水,道路清洗。⑤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⑥采用湿式作业。⑦禁止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易扬撒物料。⑧施工场地使用清洁能源,严禁燃煤和焚烧垃圾等措施。

因此,通过实施以上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经小型隔油池处理后回用,对于进出场地车辆轮胎、车身冲洗水,主要含SS,设置沉淀池收集沉淀回用;地下室基坑开挖水属清下水,回用作场地车辆及道路清洁冲洗水。

施工期间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施工期间设置临时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排入沙河污水处理厂。

因此,通过实施以上废水处理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施工期拟采取的噪声处理措施为: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布置施工机械设备的位置,晚22点至次日晨6点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以减少噪声排放,同时应加强对施工进出车辆的管理,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超速;在行驶至城市居住区等敏感区域时禁止鸣笛,并降低行驶速度,缓行通过等。

因此,通过实施以上处理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拟建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弃渣由土方施工单位中航长城万鼎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运送至双流县九江县境内、温江区永宁县境内进行土地整改回填利用。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须签订正式的弃渣协议,确保项目弃方得到合理处置。建筑、装修垃圾送往近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禁止乱堆乱放。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废气

大气污染拟采取:项目营运期餐饮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至顶楼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地下车库尾气由抽排风系统抽至地下车库排风口处排放,燃料采用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垃圾收集点废气通过及时清运等,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2、废水

拟采取的废水处理措施为:拟建项目设置3个预处理池(各400m3),项目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若引入商业有餐饮业需在进入预处理池前安置隔油池进行废水处理。

3、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处理措施为:项目对机械设备如备用发电机等,均采取隔音、消音和降音等措施,且项目配套设备置于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内;商业经营的活动噪声、交通(机动车)噪声等,则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开放时间、建筑隔音等措施,有效地降低了噪声的影响。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可将对外环境的影响降至可接受范围。

4、固废

拟采取的固废处理措施为:项目营运期的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清运,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防止二次污染的产生,降低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这些措施体现了固体废物资源化的原则,符合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管理规定。只要在工作中,将各项处理措施落实到实处,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青龙广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当地区域总体规划,总图布置可行。满足清洁生产要求,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项目选址与周边用地功能相容性较好,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拟建项目在成都市成华区青龙街道东林一组、四组内建设是可行的。

五、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四川招港置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88号1栋5层520号

联系人:袁强

联系方式:13551321850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区青龙街51号1幢13-11号

联系人:彭工

电话(传真):028-86258097

邮箱:2987890796@qq.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当地环境现状调查、环境质量本底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分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测计划、、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等内容。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居住或工作地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 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十、公示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5年4月29日~2015年5月13日)。

 

附件信息:

四川招港置业有限公司青龙广场项目公示简本.doc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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