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已承接成都武侯炬峰置业有限公司“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成都武侯炬峰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武侯区簇桥街道办事处龙井村五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58950.91m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9264.02 m2,住宅建筑面积101043.10m2,地下建筑面积46031.56 m2,主要建设住宅、商业及其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基础开挖、基础建设和绿化等工程对环境有一定影响,将产生施工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环境问题。
2.营运期
(1)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烟废气、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垃圾恶臭等;
(2)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废水等;
(3)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进出车辆、商业噪声以及住户生活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电子垃圾、预处理池污泥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施工扬尘
在整个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利用现有的城市道路,路面硬化、自卸车和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且在施工区出口设置防尘飞扬垫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减少了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等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机械废气,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加之项目施工场地扩散条件良好,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水
施工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合理布局施工平面布置图,禁止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机械,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确保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材料通过分类收集,可回用的经收集后回用;不能回用的废物妥善堆放、及时处理;外运的建筑垃圾需采用毡布覆盖,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85%)处理后经独立的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发电机废气;经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汽车尾气由抽排风系统抽至小区地面绿地排风口处排放;垃圾房密闭处理,垃圾日产日清,并定期进行清洗消。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武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黄堰河。
3.噪声
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车辆噪声通过低速行驶,禁鸣喇叭等措施,并采取绿化带隔离降噪;商业噪声通过加强管理以减轻影响。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和废包装物收集至垃圾房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电子垃圾交由具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隔油池废油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建地址符合当地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平面布置较合理。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建设单位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拟建项目在所选地址建设从环境角度是可行的。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武侯炬峰置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后街100号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28-87829499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中琪
联系电话:028-83395555
电子邮件:376188391@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5年5月4日-2015年5月15日),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