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振信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我局拟对环保生物液体饲料仓储厂房基建项目(下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环保生物液体饲料仓储厂房基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汕头市火车北站韶山路西侧
三、建设单位:汕头市振信工贸有限公司
四、验收调查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龙湖监测站
五、项目概况
2011年3月9日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以汕环龙建[2011]2批复汕头市振信工贸有限公司环保生物液体饲料仓储厂房基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已建设1幢3层(局部1层)综合楼,2幢6层仓库,共3幢,以及大门门房两间1层,总建筑面积15809m2,围墙930.5米。配套电房和垃圾收集间。
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施工扬尘,洒水,道路铺石米,出口设浅水池,运输车辆采用封闭或半封闭方式;施工废水、水土流失,采用缩短地基开挖时间,雨天停止开挖,配套沉淀池;施工建筑员工垃圾,采用及时清运措施;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禁鸣喇叭,静电液压打桩。
七、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八、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经济综合楼四楼
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462170
传 真:0754-88267729
九、验收结论: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