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跃进路(利安路~新兴路段)改造工程项目 |
汕市环验[2015]22号(附件1) |
2015.4.17 |
2 |
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实验室 |
汕市环验[2015]23号(附件2) |
2015.4.27 |
3 |
汕头市澄海区隆庆造纸厂年产10万吨再生纸迁建项目一期工程 |
汕市环验[2015]2(附件3) |
2015.4.27 |
附件:1、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跃进路(利安路~新兴路段)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3、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汕头市澄海区隆庆造纸厂年产10万吨再生纸迁建项目一期工程的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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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汕头市人民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 |||
联系电话:0754-88237827 | |||
传 真:0754-88237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