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金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拟对其新建燃气锅炉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新建燃气锅炉项目
二、建设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4A1A3片区
三、建设单位:汕头市金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四、验收调查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五、项目概况
2014年9月11日我局以汕市环建〔2014〕6文批复了汕头市金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为2万元。项目内容为建设2台4t/h燃气锅炉项目(一用一备),锅炉房位于厂区内东北角。 原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及配套设备均保持不变。
六、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使用汕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管道天然气,锅炉房设置于厂区东北侧,2台燃气锅炉共用一跟烟囱,烟囱高度为12米;锅炉废水汇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汇入北轴污水处理厂处理;主要机电设备噪声源配套消声减振措施,有效控制边界噪声排放。
七、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八、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4-88237827 传真:0754-88237827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九、验收结论: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