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兴达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汽车修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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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汽车修理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兴达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乐山路33号东侧厂房 |
项目概况: |
汕头市兴达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汽车修理项目年修车量600辆,经营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平方米。主要设备为钻床1台、气焊设备1台、压力机1台、轮胎拆装设备1台、四轮定位仪1台、总成吊装设备1台、汽车举升机7台、汽车空调冷媒加注1台、回收设备1套、换油回收设备2套等及喷漆房1间。项目不配套员工食堂和洗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以下污染:车辆维修过程产生噪声和废配件、废机油等;喷漆过程产生工艺废气;员工产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废配件等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喷漆废气经废气净化设施处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汕头市兴达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汽车修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