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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海格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专用车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6/2/4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6/2/4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
  • 项目进程:施工在建

昆山海格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专用车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000台专用车项目

建设单位:昆山海格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昆山高新区元丰路229号

项目概况:昆山海格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规模为10000台车身及底盘。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增设3000台专用车生产线,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10000台车身和底盘,以及3000台专用车。

劳动定员:现有人数610人,本项目增加70人,共计680人。

二、监测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PM10、SO2、NO2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二甲苯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的允许浓度,甲苯低于前苏联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允许浓度,非甲烷总烃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2.0 mg/m3的要求。各污染因子的单因子指数均小于1,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地表水环境各监测断面的所有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体标准要求。

噪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位于元丰路一侧的北厂界N1、N2监测点昼夜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项目所在地厂界各监测点昼夜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无超标现象。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所有地下水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无超标现象。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以上标准要求。所测土壤的铜、铅、铬、汞、锌、镉指标均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中一级标准,砷、镍指标达到二级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水

本项目污水来源主要是新增员工日常生活污水、淋雨测试喷淋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项目淋雨测试喷淋废水经过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混合,然后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吴淞江。

2. 废气

扩建项目的废气主要来自于钣金件生产过程中的切割打磨粉尘、焊接烟尘以及专用车测试过程中产生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由于污染物量较小,废气无组织排放。

3. 噪声

项目噪声源声源的声功率较低(75dB(A))。项目噪声通过隔振、减振及厂界绿化等隔音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由专业公司回收或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固废均能做到妥善处置。

四、环评报告书结论要点

昆山海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专用车项目,为改装汽车制造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为专用车生产项目,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产业政策;项目位于昆山市高新区,选址与区域规划相符;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类别;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以在昆山高新区范围内平衡;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得到了公众的广泛支持。本项目需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扩建是可行的。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山海格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地址:昆山高新区元丰路229号

电子邮箱:wuxp@higer.com

联系电话:13815267179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海工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楼2层

电子邮箱:haiting0803@163.com

联系电话:025-8677314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2、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③项目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建设产生的噪声、废水、废气、固废等环境影响;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从本项目本次网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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