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成都宇通客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宇通客车成都基地项目”进行次环评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宇通客车成都基地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成都宇通客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五路以西、南四路以北、阿克苏项目用地以东,按规划要求建设
项目投资:795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技术研发楼,维修车间、检修车间、仓库、门卫、泵房及消防水池等,总建筑面积约16554平方米(具体以规划主管部门终审定的项目总平面图为准),另购置设备200台(套),建成宇通客车西南地区的营销、服务、配件。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地表水
项目终受纳水体的PH、BOD5、COD、总磷、石油类等指标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地各项大气环境质量指标监测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声环境
项目场界四周各监测点的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噪声、扬尘、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废水。施工期是加强管理,只要精心安排,严格管理施工进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治理扬尘、噪声,按规定处理建筑和生活垃圾,及时回填和清运施工产生的弃土,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和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施工结束即影响结束。
2、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喷漆、烘干废气,切割废气,焊接废气,打磨废气,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喷漆烘干废气经过滤棉 活性炭吸附后由一根15m高排气同排放;切割废气采用车间通排风的方式排出;焊接废气利用空气对流、负压换气的原理排出;打磨废气通过车间通风排出;汽车尾气通过自然扩散;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办公屋顶排放。通过以上这些措施,能使废气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整车清洗废水。整车清洗废水采用沉淀、隔油池及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池处理后在厂区总排口与整车清洗废水混合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在芦溪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终排入芦溪河。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芦溪河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维修设备、动力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的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加强日常运行维护、减速慢行、减少鸣笛、加强管理等措施,可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影响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危险固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清运,一般固废中可回收的固废外卖至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去向明确,可得到妥善的处置,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项目建成后,将带动所在区域的经济增长,提升区域形象,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对于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公司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项目产污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及排放标准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不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鉴于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选场地内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成都宇通客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37185335705
电子邮箱:panpxp@yutong.com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8-84388591
电子邮箱:edrieia2012@126.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否有必要?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3、您认为该项目运行中,建设方应该加强哪方面的管理?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相关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详细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公示时间:2015.7.27~201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