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1680616
传真:0519-81680615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环保局环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5年9月15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常州金融商务区市政配套工程(二) |
规划新一路以东、北塘河以南、横塘河以西、竹林北路以北地块内 |
常州市铁路建设处 |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及配套工程。 |
1、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措施。 2、加强施工期噪声监督管理,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工程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施工时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并采取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 3、施工单位尽量利用临近公厕或单位的卫生间,施工废水应经预处理后应回用,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5、加强施工管理工作,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施工过程尽量减小开挖量,实行“分层开挖原则”,施工后进行地貌、植被恢复,做好生态保护措施。 |